餐厨有机垃圾处理设备
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一体机,此类型产品的处理量在0.5吨-10吨之间,适用于村镇环卫站、农贸市场等大型场所。优点:能耗低、处理量大、操作简单、组装灵活、容易安置等。
餐厨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的特性
1、体积小---一体机将粉碎,油水分离,生化,空气处理融为一体,整体设备占地面积十分小。10000公斤---面积( 82.5m ) ,5000公斤---面积( 62.3m ),3000公斤---面积 (40.5m' ) ,2000公斤---面积(23.5m ) ,1000公斤面积(13.4 m) ,500公斤面积( 10.8m)。
2、操作方便---操作流程科学、合理、便捷。
3、PLC集中控制---PLC程序控制,每一个动力,每一个单元,每一个数据都有相对应的控制要求,并按设定标准控制运行。
4、能耗低---一体机的能耗平均值500公斤设备---每一公斤耗电≤0.25度,1000公斤设备---每一公斤耗电≤0.25度,3000公斤以上设备---每一公斤耗电≤0.20度。
5、粉碎颗粒小---一体机粉碎机为我公司自主开发,一次成型,经久耐用,粉碎效果好,可达到残渣大个体直径≤5mm。
6、肥料质量好---生化菌为合作开发,通过权威机构检测,生化效果良好,所产生的有机肥品质较优。
7、油水分离较彻底---处理后的水达到排放标准。
8、生化机废气处理彻底---喷淋式空气处理机可彻底处理废气有害物质,臭气和颗粒。
9、发酵后的有机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(NY525-2012)要求。
餐厨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技术
餐厨有机垃圾处理工艺流程
餐厨有机垃圾处理后排放标准
有机餐厨垃圾处理效果
收集回来的餐厨垃圾及水果菜皮等有机生活垃圾,这些垃圾通过有机餐厨垃圾处理机并添加有造肥功能的活细菌群在60-75OC发酵处理,处理后符合有机肥质量标准《根据农业部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(NY525-2012)”限值》
污水排放标准:当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
车间内部恶臭排放标准
1、自动上料功能:处理机产品具有自动送料装置,一键操作功能。
2、破袋分选:设备具有自动破袋及自动分选功能,底部带沥水功能。
3、自动破碎功能:采用双轴对辊式破碎,处理能力≥500Kg/h;因厨余垃圾易腐易臭的特性,破碎机上残留物需及时清理,考虑操作人员的作业安全,避免人员在破碎机上清洗残留物,配备冲洗功能。
4、发酵仓:采用单仓发酵设计,由减速电机通过齿轮结构带动桨叶式的搅拌主轴实现搅拌功能,搅拌叶片与主轴采用螺栓固定。机仓的搅拌系统的转停时间可按需要调节设定,搅拌主电机配有过载保护装置,并设有手动控制装置。
5、输送装置:采用螺旋传输,带有遮蔽式装置,具有防止物料运送过程中的气味泄露的功能。
6、自动分选装置:含破袋+自动分选功能,去除物料中非有机物部分,全自动运行,减少人工干预。
7、破碎挤压脱水装置:破碎机采用行星齿轮减速机驱动,具有撕扯、挤压、咬合等功能,具备机械和电器多重只能保护,设有主电机启动保护,自动放松喂料放置过载,电机卡死过载、自动反转、清洗等保护。
8、设备根据负载大小自动调节电机功率,设备反应仓设置机械通风装置;
9、发酵仓具有自动出料,连续出料的功能;
10、连锁功能:电控系统中应设置动力设备的连锁控制功能。
11、除臭功能:处理机具有独立除臭装置,采用喷淋塔、冷凝、UV光解及活性物质吸附相结合的多重处理方式,气体排放完全符合GB14554规定的指标。
12、安全警示标志:设备的传动部件、出料口、电控柜面板等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。
13、防护罩:设备低于2米的传动部件设置安全防护网罩,易接近的传动部件设置工作平台装置,电机部分设置防止飞溅和滴落的防护措施。
14、防坠落措施:设备中需登高的梯子、家踏板、操作平台等设置防滑和防坠落措施。
15、指示和显示:设备的指示和显示系统均设置相应的安全保护机构,如急停开关,机械保护装置等。
16、设备的高热部件和发酵仓表面有隔热和保温措施,操作人员能够接触到外表面温度不高于50℃。
17、设备具有升级远程数据监控功能,方便直接远程查询。查询内容包括:设备运行仓体内温度、搅拌机运行状态、风机运行状态、废气处理系统运行状态、垃圾当前倒入量、垃圾当日倒入量、垃圾累计倒入量。
18、远程监控系统:具备远程(4G)智慧物联控制传输功能的升级功能,预留与互联网通讯的DTU传输模块以及OLC的输出/输入接点,可实现能包含并不限于远程准确定位;清楚的将设备运行的参数及运行情况实时呈现、分析;能及时发现处理设备故障点;数据平台可实现不少于3方数据共享。
19、有机垃圾处理设备产出物外观颜色为褐色或灰褐色,粒状或粉状,均匀无恶臭,相关指标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《有机肥料》(NY525-2012)标准的要求。
20、有机垃圾处理设备废气排放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、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1993)规定的相关恶臭排放指标要求。
1、日处理能力:500kg
2、处理时间:≤24h
3、耗电量(kwh/kg):≤0.13
4、工作环境温度(℃):-10-40
5、电压:380V
6、总功率(kw):≤150
7、噪音(dB):≤65
8、垃圾减重率(重量%):≥90
9、垃圾减量率(容积%):≥90
10、破碎效率:≥500kg/h,破碎粒径≤15mm;主轴转速≤45r/min
11、输送的传输效率:≥1500kg/h,(输送速率可根据物料及数量进行调节,切配备联动保护装 置,具备自动急停功能。)
12、物料经脱水系统脱水后物料的含水率:≤50%,减重率≥60%,额定输送能力≥2000kg/h;
13、动态发酵:仓内物料有效堆积容积≤设备额定日处理量的40%;
14、发酵仓内应设置物料自动翻拌装置,实现物料疏松和均匀混合,采用桥架立式螺旋搅拌方式,速率不应大于30r/min,搅拌装置主轴寿命≥90000小时,正常工作时的物理形变≯1毫米;
15、电阻要求:设备电气系统的绝缘性能应可靠,外壳对地接触电阻须小于0.1Ω,电动机及电控设备接地电阻须小于1Ω,带电部件与外壳的绝缘电阻须大于19MΩ